当锂电行业正因为“新能源推广目录1-3批全部重申,同时配套未进入《汽车动力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下称《规范条件》)企业目录的动力电池的新能源车型也不予通过审核”的消息议论纷纷时,4月29日,工信部装备工业司发布了关于符合《汽车动力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企业申报工作的补充通知(下称《通知》) 。
《通知》显示,为规范企业申报流程和要求,贯彻实施动力蓄电池相关标准,严格进行审查和把关,进一步引导行业健康发展,企业要严格按照《规范条件》要求进行申报,确保纸质材料与申报系统提交材料相一致,并符合地方初审要求。
已列入公告的单体企业,应按照GB/T 31484-2015、GB/T 31485-2015和GB/T 31486-2015三项标准要求,对典型产品进行重新检测,并于2016年6月底前提交具有动力蓄电池检测资质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逾期未提交的撤销公告资格。
而那些未列入公告的单体和系统企业,在申报《规范条件》时,应按附件所列标准要求对典型产品进行检测,并提供具有动力蓄电池检测资质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采用未列入目录企业单体产品的系统企业申报时,需同时提交具有动力蓄电池检测资质机构出具的单体产品检测报告。
值得一提的是,《通知》还显示,已列入公告企业应于每年3月30日前在线提交年度发展报告,并向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司)递交纸质材料1份。
从上述《通知》要求来看,不仅对未列入公告而准备申报企业提出了具体要求,还对已列入公告企业提出了典型产品重新检测,以后每年在线提交年度发展报告等新要求。
业内人士告诉记者,政府部门此次行动表明加强了对新能源汽车和动力电池在产品性能、标准等方面的管理,对规范和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健康发展是个利好。
但是,目前很多电池企业都在忙着扩充产能,根本就没有时间或者心思去考虑新国标考核检验。同时要进行新国标检验还需要大量的时间和资金投入,在产品设计和性能提升上面很难达到,因此包括这些电池企业及与这些电池企业已签订订单的整车企业或都面临着很大的风险。
另需注意的是,“已经进入企业目录的动力电池企业也不见得全部都通过了新国标,估计有一半左右达不到要求。”另外一位业内人士指出,先进入目录的企业不代表比后来者更有实力,反而有随时被刷下来的风险。